第(1/3)页 “砰”的一声,陆城关上车门,有些疲惫的靠在座椅上。 副驾驶的郑厂长,还拿着那张三十吨的审批单,高兴的翻来翻去。 “陆警长,找到手铐了吗?” 没有等到回应,直到郑厂长看过去,陆城才回过神。 “什么?” 郑厂长有些疑惑,怎么了这是?怎么一副媳妇被人抢走的样子。 “我说,找到手铐了吗?” “哦,找到了。” 郑厂长突然坐直身体:“陆警长,你说吧,中午想吃什么?尽管说,我请客。” 陆城摇摇头,他现在心里乱糟糟的,刚才林清妍说的那些话,明显对他还是有感情的。 非但没有随着时间减淡,反而有种彻底放不下的感觉。 可两人又明明没有缘分了,因为俞晚榕是看不上他这个小乘警的,这样强求下去,只会给双方徒增痛苦罢了。 陆城收起心思:“郑厂长,你不用客气,随便吃点就行。” 郑厂长当然不同意。 “别介,这次你给我帮了这么大忙,无论如何我也得请你吃饭…… 这样吧,你都来到东北了,我请你吃一道好菜,蘑菇炖飞龙,别看你在京城,但你绝对没吃过。” 陆城还真吃过这道菜,但那是上一世在北大荒当知青的时候。 那时候本来就缺吃的,上工也不好好上,根本分不到多少口粮,再加上平时都是啃窝窝头,每天对吃肉的渴望达到了极点。 终于有一天,和知青点的几个好友一商量,到一处大山里,费了好大劲,才用弹弓打到一只飞龙。 所谓的飞龙,并不是龙,而是一种鸟,学名叫花尾榛鸡。 之所以叫飞龙,是因为这种鸟有着天上龙肉的美誉,足以证明其肉有多鲜美。 许是当时饿了,他们几个知青不但把汤喝了个干净,连骨头都嚼碎了。 那时,他们以为是饿的,平时吃不到肉,才觉得那么好吃。 直到后来富裕了,各种肉类也丰富了,压根不再缺肉吃,但陆城还是常常回忆起吃飞龙的滋味,一辈子都没忘掉。 可后来想吃也没机会,因为这玩意直接成保护动物了,再吃它就要踩缝纫机。 所以这等美味,是吃一次少一次。 第(1/3)页